关于报送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拟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同时提交经单位核实《评审简表》一式10份。

二、报送材料明细及要求

1.推荐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3.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正文期刊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7.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附件一:评审简表(非教学系列).doc

附件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人事处

2023年12月25日


更新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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