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4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一般为现聘在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关于促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若干举措》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青年专技人才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中脱颖而出,针对主要承担国家和省级以上重大研发项目和战略性任务的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岗位申报比例限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参考条件。突出岗位业绩、贡献导向,不再将称号、“帽子”、学术头衔等的数量、层次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重点向以下参考条件倾斜:
(一)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者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五)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者;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主要负责人;
(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主要负责人;
(八)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九)代表本行业全国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主要研发者或主持人;
(十)承担河南省“十大战略”研究、转化、推广等关键性技术任务主要负责人;
(十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
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需满足本条参考条件(一)至(八)款之一。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向受聘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二)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整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写和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处二级单位不签字盖章;
(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附件2),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四)身份证、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除以上材料外,45岁以下申报人员还需提交《河南省事业单位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册表》(附件3)。
五、注意事项
(一)科研项目、获得奖项原则上须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取得,重点突出近三年的岗位成果;
(二)涉及到的年限截至时间按省人社厅通知文件下发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六、材料报送安排及要求
各单位即日起开始申报,并于11月15日16: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rs27260@163.com,申报材料中(三)和(四)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纸质材料报送待学校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潘老师0371-69127260 13693799179
附件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xls
附件3:河南省事业单位45岁以下正高级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册表.xls
附件4: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pdf
人事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