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学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3日 )
各院系、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学校2007年暑期工作安排(华水政办[2007]8号),我校2007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4日至9月2日,为做好学生放假及假期留校学生的有关工作,保证学生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校学生有关工作安排
1、原则上鼓励学生返乡度假,对确需留校者必须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查,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留校,未申请留校者,视为学生已离校。暑假期间,新校区学生宿舍楼全部封楼。
2、各院系按照学校要求统计留校学生详细情况,填写暑假留校学生统计表(统计表在学生处主页“资料下载”区),并指定负责教师和学生,于7月13日前交至学生处一式三份备案(由学生处送保卫处、后勤总公司)。
3、花园校区学生公寓楼继续实行部分封楼制,今年暑假具体封楼情况另行通知。封楼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2007年8月31日(新校区封楼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2007年8月31日),2007年8月31日启封,开始送水、送电。对于封闭的宿舍楼,实行停水、停电,留校学生(含个别新校区留校学生)可到其它不封楼的学生楼居住,具体地方可找老乡、同学自己解决或由所在院系解决,学寓中心不负责另外安排住宿。
二、具体要求
1、放假前各院系要集中对学生进行期末总结及安全教育,明确学生放假、开学时间,明确各项要求。要求学生注意路途安全,尽量结伴而行,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不搭便车、超载车,并按时返校上课。
2、所有留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管理,凡外出游玩,探亲访友者必须事先向院系值班教师请假,书面说明所去地点、时间、同伴姓名及联系方式,获准后方可外出,返回时要及时销假。
3、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入学生楼自觉出示证件,不酗酒、不打架、不私拉电线、不在宿舍内做饭、不留宿非我校学生,不允许一个人单独住一个宿舍,更不许留宿异性,凡违反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4、学生离校(包括新校区学生)前要锁好宿舍门窗,尤其是阳台门一定要锁好。关闭电源和水龙头,并将所有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下。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及违章物品;留校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病,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一切刑事及治安案件的发生。
5、留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要注意安全,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工单位和带队教师的管理。
6、各院系必须给留校学生召开全体会议,明确各项要求。同时各院系要在暑假期间安排值班教师,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于7月13日前交至学生处。
7、各院系务必于7月25日前将本院系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单和学生欠交学费情况邮寄给学生家长,并督促欠费学生按时缴纳学费。
8、假期期间,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将对各宿舍楼进行不定期巡查,同时希望留校学生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9、学校值班电话为65790707,地点为行政楼103房间;保卫处值班电话为内线110,外线65700241。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更新日期:20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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