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使他们能安心学习,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的通知》(豫财教[2011]110号)文件精神,财政拨付我校临时伙食补贴资金202.91万元。我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困难补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所需资金由中央、省按照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共担。
二、补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嵩山三本和洛阳外国语联合办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补助标准及时间
补助标准: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秋季学期),每人发放300元整。
四、补助人数:
各学院补助学生人数如下表:
学院 |
资环 |
水 利 |
土 木 |
建 筑 |
机 械 |
电 力 |
环 工 |
管 经 |
信 息 |
外 语 |
数 学 |
法 学 |
软 件 |
嵩 山 |
洛 外 |
合 计 |
人数 |
457 |
781 |
744 |
424 |
594 |
806 |
449 |
672 |
388 |
352 |
223 |
244 |
200 |
331 |
99 |
6764 |
五、要求
1、各学院评审时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步补助名单后,要在学院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按要求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须将此项临时困难补贴款足额发放到困难学生手中,不得挪作他用。同时结合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做好正确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让学生了解到国家、学校有关资助政策,确实体会到党和国家、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心。
3、此项临时困难补贴一次性划入学生的建行卡中,各学院在录入数据时要确保资助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输入正确,若班级学号录入错误,资助款就会划入其他学生卡中,各学院要认真细致核对信息。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将获补助学生名单发送至22047370@qq.com邮箱,表格《201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贴学生名单》在学生处资料下载区下载。
附件:
201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贴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