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7日 )

各学院:

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近年来我校辅导员工作的实绩,充分展示辅导员工作的优秀成果,交流推广辅导员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案例要求

1.案例主题突出。要紧紧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中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按照相应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特别要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撰写案例。

2.案例要真实。所选案例必须是辅导员本人在日常工作亲身经历,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案例,文责自负。

3.案例要新颖。案例选择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具有借鉴意义,并具有推广价值。

4.案例要规范。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口吻撰写,并应包含以下要素:

(1)标题: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

(2)案例介绍: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

(3)解决方案:案例处理的思路、方法及效果。

(4)案例分析与启示: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5)个人体会:通过处理所述案例,自身作为辅导员的工作感受和心理体会。

(6)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校名称、院系名称、职称职务等。

5.案例格式要求:每份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案例标题为华文中宋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体,其中正文中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2-3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是加强和改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认真撰写工作案例,并择优报送参选。

2.请各学院将参评的工作案例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不接受个人单独发送,同时报送纸质稿每份案例一式三份(不需盖章),于9月24日前老区报送给王楠老师,新区报送给郑荣军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工作部

2012年9月17日

更新日期: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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