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我校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工作精神,根据我校《辅导员工作条例》和《辅导员宿舍值班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秩序,推进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经我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自2012年12月17日开始实行辅导员晚间公寓值班,12月24日正式开始考勤,现将有关事项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地点
1、校历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的每天21:00至次日07:00。
2、值班地点:见附件。
3、签到地点:花园校区4105室、龙子湖校区6130室
二、值班安排
1、2012年16-20周学院值班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2、各学院负责对本部门的辅导员夜间值班工作进行安排和管理,按照附件1、附件2时间每天至少安排1名辅导员负责本部门的值班工作。各学院需填写《学生宿舍辅导员值班表》,于2012
年12月18日
前上报至学生处备案。
3.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因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由值班人员负责。
4.学生处将会同各学院对辅导员夜间值班进行检查,辅导员夜间值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
三、值班工作职责
1、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主动了解和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履行值班制度,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督促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解决学生宿舍内学生突发事件,并填写辅导员学生公寓值班记录。
2、值班辅导员要配合做好宿舍管理工作,抽查宿舍卫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3、值班辅导员要热情接待学生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4、值班辅导员要冷静对待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情节轻重向学院和学工处汇报。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确保值班电话和手机畅通。
附件1:
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各学院值班安排.doc
附件2:
花园校区学生宿舍各学院值安排.doc
附件3:
学生宿舍辅导员值班表.doc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
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