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评价辅导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业绩,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按照客观公正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工作过程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工作总体情况和关键环节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2012-2013学年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评优对象
1、
2013年
7月
1日
前进校(在校)从事本、专科辅导员工作的所有专职、兼职辅导员均在考核之列。
2、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一年(即2012年09月已实际单独带学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辅导员具备评优资格。
3、推免生辅导员在职时间按照实际工作之日开始计算。
请各学院对辅导员的考核和评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并于6月27
日前
报学生处备案(报送表格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本次辅导员考核分分组考核和集中考核两部分。分组考核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同年级辅导员互评为主,辅导员完成量化指标情况为参考。分组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推荐本单位辅导员总人数的55%进行学校的集中考核(考核程序见附件2)。
1、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测评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评议表》。本项测评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30%。
2、学生满意度测评(2013
年7月4日
前,毕业生辅导员已完成)
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各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分为两组),相互交叉组织学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参与测评的学生班级应不少于该辅导员所带班级总数的30%。本项考核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50%。
分组情况:
第一组:资环、水利、土木、机械、电力、环工、信工、软件
负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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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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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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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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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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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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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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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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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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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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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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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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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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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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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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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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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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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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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建筑、管经、数信、外语、法学、国教
负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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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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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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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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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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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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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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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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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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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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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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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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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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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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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辅导员互评 (2013
年7月4日
前)
辅导员互评以全校各个年级辅导员为单位,资环学院负责大一年级辅导员组、水利学院负责大二年级辅导员组、土木学院负责大三年级辅导员组、机械学院负责大四及五年制辅导员年级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各个年级组辅导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互评表》,同时负责该项分数的汇总。本项考核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20%。
4、学校组织集中考核 (2013
年9月30日
前)
学校组织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校辅导员工作考评小组,进行辅导员集中考核。获得推优资格的辅导员进行6分钟的风采展示,由现场评委打分直接得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此外,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有资格参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佳辅导员”的评比。
四、具体工作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于6
月27日
下午4点前上报需测评的辅导员及其所带学生班级及人数(需盖学院党委章)。其他人员参加工作交流。
2、请各学院于6
月28日
下午6点前到学工部办公室领取分组测评用表。
3、请各单位于7
月4日
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及辅导员互评,并将结果通知至各个学院,同时做好统计好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工部办公室。
4、各学院于7
月
5日
报送本单位辅导员分组考核结果及集中考核人员名单至学工部办公室(见附件3)。
5、分组考核办公室老校区学院设在学生处4109办公室,新校区设在6133办公室。联系人:郑荣军
6、集中考核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2012-2013学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考核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
2012-2013年度辅导员考核安排图.jpg
附件3:
学院辅导员分组考核结果.doc
党委学工部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