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生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6日 )

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将依据现有辅导员考核体系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为辅导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实际情况,现将毕业生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安排

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所有新老校区专兼职毕业生辅导员,以上报学生处备案为准。

2.请各学院对被测评的辅导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二、考核程序

本次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分两组,由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负责,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的党委副书记。

1、第一组:资环、水利、土木、机械、电力、环工、软件

负责学院

资环

电力

环工

机械

水利

土木

软件

被测评学院

电力

环工

机械

水利

土木

软件

资环

2、第二组:建筑、管经、数信、外语、法学、国教、信工

负责学院

建筑

信工

数信

法学

外语

国教

管经

被测评学院

信工

数信

法学

外语

国教

管经

建筑

三、测评结果的运用

测评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参照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四、具体工作要求和说明

1.参与测评的学生班级应不少于该辅导员所带班级总数的30%。

2.本项考核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20分。

3.各学院具体测评时间统一安排在被测评学院举办毕业典礼前。

4.请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完成测评,并于6月13号前统计好结果,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学工部办公室。老校区上报至4115室,新校区上报至6133室。

5.本次测评办公室:第一组设在花园校区4115办公室,第二组设在龙子湖校区6133办公室。

联系人:郑荣军

党委学工部

2014年6月5日

更新日期:20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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