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贾建涛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7日 )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金的回收工作,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金到期偿还时间

2014年9月7日

二、本金到期偿还人数及名单

见附件1

三、还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学生提前还款具体操作: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 日,无需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 10 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 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个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当月20 日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本次提前还款申请。

注意事项

19月7日本金到期的学生,若在9月份还本,无需申请,只需在9月7日前把足额的钱预存到自己的贷款支付宝账户内即可完成还本扣划。

2、提前还款:当月申请必须当月还款。否则,下个月重新申请再还。

3、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密码忘记的请联系所属学院资助秘书,登陆后及时修改登陆密码并设置找回密码问题提示。

4、支付宝用户在每月11日-20日之间可以在学院经办老师处查询是否足额还款;每月正常扣款时间为20-21日,学生可在11-20日登录支付宝使用直接还款功能;如果学生存钱少于实际划扣钱数将不能进行划扣。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本金回收的催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助学贷款风险。

2、各学院要及早布置催收工作,确保联系到每位学生,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20140907本金到期学生名单.xls

学生处

2014年6月27日

更新日期: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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