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者:郑荣军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1日 )

各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评价辅导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业绩,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按照客观公正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工作过程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工作总体情况和关键环节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2013-2014学年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评优对象

1、2014年7月1日前进校(在校)从事本、专科辅导员工作的所有专职、兼职辅导员均在考核之列。

2、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一年(即2013年09月已实际单独带学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辅导员具备评优资格。

3、推免生辅导员在职时间按照实际工作之日开始计算。

请各学院对辅导员的考核和评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二、考核程序

本次辅导员考核分分组考核和集中考核两部分。分组考核分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同年级辅导员互评和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四部分。分组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推荐本单位辅导员总人数的55%参加学校的集中考核。考核程序(图解)见附件1。

本次考核学工部成员参与各学院分组考核:

人员

王楠

赵修章

王绍伟

尹俊丽

王艳艳

贾建涛

范利那

郑荣军

对接

学院

管经

建筑

国教

外语

数信

法学

信工

水利

环工

机械

资环

土木

电力

软件

1、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测评(10月17日前完成)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评议表》。本项测评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20%。

2、学生满意度测评(10月17日前完成,毕业生辅导员已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

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各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分为两组),相互交叉组织学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学生处参与监督。参与测评的学生班级应不少于该辅导员所带班级总数的30%。本项考核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20%。

1)、第一组:资环、水利、土木、机械、电力、环工、软件

负责学院

资环

水利

土木

机械

电力

环工

软件

被测评学院

土木

机械

电力

环工

软件

资环

水利

2)、第二组:建筑、管经、数信、外语、法学、国教、信工

负责学院

建筑

管经

数信

外语

法学

国教

信工

被测评学院

数信

外语

法学

国教

信工

建筑

管经

3、辅导员互评 (10月17日前完成)

辅导员互评以全校各个年级辅导员为单位,建筑学院负责大一年级辅导员组、电力学院负责大二年级辅导员组、环工学院负责大三年级辅导员组、管经学院负责大四及五年制辅导员年级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各个年级组辅导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互评表》,同时负责该项分数的汇总。本项考核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10%。

4、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 (10月20日前)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由各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辅导员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院评分表》,并对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评定细节及各部分比重请参考《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本项考核在分组考核中的权重为50%。

4、学校组织集中考核 (10月下旬,满分100分)

学校组织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校辅导员工作考评小组,进行辅导员集中考核。集中考核过程包括材料审核、评委审阅、辅导员风采展示三个阶段。获得推优资格的辅导员需上交《辅导员工作日志》、《辅导员谈话记录本》、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及支撑材料、个人总结1份,材料评审(占集中考核30分)。辅导员进行6分钟的风采PPT展示(占集中考核70分),由现场评委打分直接得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此外,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有资格参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佳辅导员”的评比及河南省优秀辅导员的候选人。

四、具体工作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到学工部办公室领取分组测评用表。

2、请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及辅导员互评,并将结果通知至各个学院,同时做好统计好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工部办公室。

3、各学院于10月20日报送本单位辅导员分组考核结果及集中考核人员名单至学工部办公室。附件2

4、产假、脱产上学或进修超过三个月的辅导员直接评定为合格。

5、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河南省辅导员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校辅导员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省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二等奖以上、省辅导员骨干课题项目及获奖、省优秀辅导员称号情况之一,且工作中无失误的辅导员,可以直接定为良好,不计入学院55%的推荐名额,优秀则需参加集中考核。

6、分组考核办公室老校区学院设在学生处4115办公室,新校区设在6129办公室。联系人:郑荣军

7、集中考核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考核程序.docx

附件2:学院辅导员分组考核结果.doc

党委学工部

2014年10月10日

更新日期:2014-10-1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