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对做好2015年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暑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离校。确实需要留校复习考研的2012级、建筑学专业2011级本科学生可以申请留校住宿,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办理留校手续。须在暑假期间留校实验、学习、科研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办理留校手续。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特殊项目需留校的学生,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可办理留校手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和做好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学生处负责统筹留校本科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和校团委作为责任单位要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的统筹下,负责做好所属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学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本单位假期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要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校团委要指派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学生管理计划,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暑假期间凡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学院党委副书记、相关年级辅导员不能离校休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各学院安排其他领导和辅导员承担有关工作,并向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和校团委要随时掌握本单位留校学生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保卫处、总务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三、对假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学生放假前,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各种形式向全体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非留校学生的离校动员工作。各学院和校团委要至少召开一次留校学生的专题教育动员会,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安全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不安全事故的能力。
2、龙子湖校区8#、9#、14#、15#、16#、19#、20#、21#、22#学生宿舍楼,花园校区2#学生宿舍楼暑期实行整楼封闭,其他各楼除获批准留校学生的宿舍以外,其他宿舍实行封闭,封闭时间为7月13日-8月27日。7月13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宿管员清查宿舍,非留校学生居住宿舍由所属学院贴好封条,并停止供水、供电。8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宿舍楼恢复开放。宿舍恢复开放前,离校学生不要提前返校(有搬迁任务的学生按照之前通知可以提前返校准备)。
3、7月4日之前,符合条件的拟留校学生需提交《寒、暑假期留校申请书》(见附件2)(到所属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处领取),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一份交到各学院学工办(校团委)审批、备案、统计,一份交学生工作处备案,一份自留。
4、7月6日之前,各单位制作详细的《寒、暑假期留校考研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研究生院制作《寒、暑期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并报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核发假期临时出入证。
5、各学院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进行封闭。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暑假期间留校学生须刷卡并凭暑假出入证进出宿舍楼。没有办理假期出入证的学生不得在宿舍居住,对于不携带假期出入证和不刷卡的学生,宿舍楼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出入。不听劝阻不配合工作的学生将依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并强制离校。
6、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批准留校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宿舍进行定期巡查,对留校学生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寒、暑假期研究生留校住宿申请书.doc
附件2:
寒、暑假期本科生留校住宿申请书.doc
附件3:
假期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
暑期留校考研学生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