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7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金额度及人数分配
我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066名,预算金额533万元,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倾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资环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机械 |
电力 |
环工 |
管经 |
信息 |
外语 |
数学 |
法学 |
软件 |
国教 |
嵩山 |
艺术 |
洛外 |
水校 |
合计 |
人数 |
69 |
130 |
116 |
31 |
85 |
117 |
51 |
67 |
52 |
18 |
28 |
25 |
52 |
108 |
26 |
24 |
28 |
39 |
1066 |
更新日期:20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