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7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金额度及人数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66名,预算金额52.8万元,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奖学金”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倾斜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资环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机械 |
电力 |
环工 |
管经 |
信息 |
外语 |
数学 |
法学 |
软件 |
国教 |
国教嵩山 |
国教洛外 |
艺术 |
水校 |
合计 |
人数 |
5 |
9 |
9 |
1 |
5 |
8 |
3 |
4 |
3 |
2 |
1 |
2 |
3 |
6 |
1 |
1 |
1 |
2 |
66 |
更新日期:20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