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资金已经到位,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核实上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是否依然符合评选条件,如有更换,请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调增调减表,并加盖学院行政章,调整增加的同学需要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同上学期)。
二、国家助学金将由财务处直接划拨到学生建行卡上,请告知学生若有建行卡丢失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务必尽快补办建行卡并办理绑定手续。
注:为了不影响国家助学金的及时发放,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31日前将学院调增调减表交至学生处1101房间,学生校卡绑定信息(具体要求:学生证,身份证,建行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写上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及联系方式)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财务处12104赵亮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zhaoliang@ncwu.edu.cn)。
附件:国家助学金调整表.xls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