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6日 )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5号)文件精神,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12日~9月16日,各学院教学秘书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的学生进行统计,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出台学院正式学业警示文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统计表和学业警示文件同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备案。

二、9月19日~9月23日,学生班导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见附件2),并与辅导员共同送达被警示学生本人并通知监护人。送达本人要有本人签字,通知监护人情况要有记录。

三、9月19日~9月23日,由学生工作处统计上一学年受过2次学业警示的学生名单,向达到降级条件的学生下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应予降级通知书》(见附件3)。

四、9月26日~10月8日,各学院对应予降级的学生组织召开学业会商会,参加人员为:应予降级的学生、学生监护人、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班导师、辅导员。学业会商会后,应予降级的学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选择意愿书》(见附件4),由学生本人决定是否降级,写明同意降级或不同意降级,须学生本人、监护人签字。各学院学工办主任汇总同意降级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并通知学生10月9日~10月12日到学生工作处办理降级异动手续。

五、对于没有达到降级条件但学分积点偏低的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自愿申请降级的学生,于9月12日~9月16日,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愿降级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可办理降级异动手续。

六、其他

1、对于降级的学生,须按降级年级的培养计划完成教学计划;同时,必须参加降级年级的所有集体活动和教学活动。

2、对于降级的学生,在降级学年内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

3、学生被警示或降级后,班导师及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应予降级通知书.doc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选择意愿书.doc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愿降级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


更新日期: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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