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6级新生电子档案照片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9日 )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2016级新生电子档案照片进行核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6级新生电子档案照片,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后发给各学院。

二、各学院务必于 10 14 日前 将学生电子档案照片在本院学生所在宿舍门外侧进行张贴公示,以便学生之间互相监督,并将公示现场拍照存档。

三、所张贴的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必须完好保存至 2016 12 31 。各学院须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检查照片是否完好,若出现照片破损等情况,及时与学生处联系进行更新。

四、凡未张贴或张贴非高招录取时电子档案照片的,均视为舞弊行为。

五、凡撕毁或破坏所贴电子档案照片的,除按违纪给予处分外,学校将对其进行重点核查。

六、各学院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将通知要求贯彻到每位辅导员及所有学生。

七、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采取适当方式(如召开班会等)对学生进行学生本人和电子档案照片的核对,对身份存疑者进行反映和举报。

举报反馈渠道:

学生工作处龙子湖校区宿舍楼6133房间,电话65790768

邮箱huashuixueshengchu@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6 928

更新日期: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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