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即将发放,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款项也陆续到学校账户上,为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给学生,请获得以上资助的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奖、助学金均直接划拨到学生本人的校卡(在学校财务处收费系统中登记注册的建设银行卡,下同)上。
2. 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财务处会根据学生的欠费情况,扣除学、住费后,将剩余资金划拨至学生本人的校卡上。
3.校卡为中国建设银行卡,招生录取后由银行统一开办,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学生。若有录取通知书内无卡、补录或转入、校卡遗失或失效等情况,2013-2015级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含2012级建筑学)可在郑州市建设银行任一网点以本人姓名实名补办;2016级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可选择前往建行郑州行政区支行(2016级新生办卡定点代理行)办理华水银校卡(卡面带华水龙子湖校区新图书馆图案的一卡通专属卡,可立即出卡)或在两校区校卡服务中心登记代为办卡(需批量开卡)。补办完成后将身份证、学生证(或考试证)、银行卡三张证件的正面信息一并清晰地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纸上注明班级、学号和联系方式,由所在学院收齐汇总后,填写学生校卡信息登记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和补办材料交至财务处登记注册备案。
4. 2016年度通过校卡统一代扣缴费的学生,校卡即可正常使用;凡在本通知前丢失校卡并把补办校卡资料送交财务处或校卡务中心的学生,已经注册登记,不必重复办理登记手续。
请各学院学生资助秘书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校卡信息登记汇总表及补办材料送至龙子湖校区财务处综合管理科12104房间(12号宿舍楼),同时将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zhaoliang@ncwu.edu.cn,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由于贷款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需要一定的处理和发放时间,希望同学们收到到账短信后正确理解短信内容,如有问题请各学院资助秘书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附件:学生校卡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