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豫处非领〔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定于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在教育领域发生。
二、宣传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宣传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等,通过以案说法、政策宣讲等方式,教育教职员工和学生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拟定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各单位根据宣传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
百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百日宣传活动的情况。
四、宣传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防范教职员工、学生参与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职员工、学生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保持高度敏感和戒备,远离非法集资。
(二)加大力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灵活生动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