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2016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2日 )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我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班级和宿舍。

二、评选标准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的评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奖励办法》执行。

三、评选比例

以各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文明班级按行政班级数的2%进行评选,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总数的2%评选,十大文明学生每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院推荐1名,经党委学工部审核复选10名上报校文明办。

四、评选时间

各学院、研究生院应于2017年4月19日前评选、公示完毕,并组织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并将评选结果及材料(评选申请表、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党委学工部6129办公室,电子材料压缩后命名为“XX学院文明班级学生宿舍材料汇总”发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邮箱。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开展。

2、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要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

3、党委学工部将对初评结果严格审核,对不具备评选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直接取消资格,不再补报。经审核后确定的评选结果上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予以审批、表彰和奖励。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奖励办法.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doc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评选标准.docx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7:汇总表.xlsx



党委学工部

2017年4月12日


更新日期: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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