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正常发放,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需对上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复核上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是否依然符合评选条件,如有更换,请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调增调减表》,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调整增加的同学需要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为了保证国家助学金的及时发放,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30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调增调减表》(见附件2)交至学生处1101房间,电子档发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
二、引导所有受助学生,自觉树立感恩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切实把助学金用到该用之处。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将助学金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