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校园不良网贷摸排调研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教思政〔2018〕7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从现在起至2018年10月10日,在全校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不良网贷摸排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即日起至9月29日,各学院根据排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报告,摸排工作重点:一是开展风险防控及教育引导工作的总体情况,概要总结工作思路、部署及进展情况;二是通过调查摸排等多种方式掌握本校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贷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三是开展防范抵制不良网贷工作的存在问题、困惑和原因;四是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具体工作建议。
(二)抓好政策落实。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15号)(附件1)、中国银监会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附件2)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4号)(附件3)精神,要求各学院全面落实政策,把政策落实情况彻底查清、核准,对政策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明确专人负责。
(三)开展宣传教育。会同省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大学生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安全知识竞赛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理性消费倡议书》、签署《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均在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学生管理科”处下载)。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理性消费倡议书》由学院下载打印后发放给学生本人留存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由学生签字确认后,本人和学院各留存一份,同时学院须随机挑选2份复印件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做到“六个要”(要树立正确的理性消费观、要掌握金融信贷基础知识、要树立牢固的信用意识、要树立防范网络诈骗意识、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主动拒绝非法网贷)。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抵制校园不良网贷防控工作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督导的内容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并明确1名辅导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层层部署,认真开展学生不良网贷风险防控工作,把此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要落实责任。要认真履行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销号;要明确责任,密切关注校园传单、熟人推荐、APP 推送等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禁止在学校宣传、推荐、代理不良网贷业务。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并定期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
(三)要总结经验。各学院要建立校园不良网贷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要注意收集开展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报送学生工作处。对有在全校推广价值的,学生工作处将适时以适当形式加以推广。
(四)提交材料名称、数量及时间
1.学院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报告1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复印件,由各学院随机抽选2份;
3.学院校园不良网贷防控工作联络员名单(含姓名、职务、手机等信息)1份。
以上材料(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请于9月29日(周六)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保卫处
财务处 信息化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