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现就在我校进一步开展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学院辅导员、学生认学习《中国银监会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见附件)精神,要将文件中“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在前期对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等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做到文件精神人人知晓,条条入心。
二、加强教育引导
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等意识。应认真组织学生签署《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在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学生管理科”处下载),学生签字确认后,本人和学院各留存一份。同时学院须任选2份复印件于2017年9月29日(周五)下午5点之前上报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学生管理科备案。
各学院每学期要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不良校园贷危害,提醒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
三、建立排查整治机制
开展校园贷集中排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未经学校批准,
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组织学生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小广告。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对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办理不良校园贷的在校学生,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对于发现的学生参与不良校园贷事件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对发现的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给学校,学校将发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教育主管部门。
五、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关心学习日常生活动态,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将资助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好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困难。
六、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
学校将就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因校园贷引发恶性事件或造成重大案件的,要倒查倒追相关责任人,发现未开展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工作的,予以严肃处理。
七、活动开展时间及要求
(一)活动开展时间:2017年9月—12月
(二)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成效,并于12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即开展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总结、活动图片),报送至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邮箱。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docx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