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确保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了“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拨款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复核,现对此次拟资助学生的名单及受助等级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月13日—2月18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奖助管理科反映。
附件:2016-2017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公示名单.xls
电话:69127225
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