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经对重修申请情况的统计,现决定以下课程开设重修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法律基础、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高等数学(2)、概率统计、微积分(2)、微分方程、数理方程、线性代数、线性规划、数学分析(2)、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工程图学基础(概论)(土木、水利类)、工程图学基础(概论)(机电类)、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大学物理(1)、大学物理(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QB)、材料力学A(岩土、水工、农水、土木工程、工程力学专业)、材料力学B(机械系)、材料力学(动力系)、工程力学、结构力学A、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利系)、钢筋混凝土结构B(岩工系)、工程测量学、工程结构可靠度、工程经济学、水力学A、PLC原理及应用、工程材料及其成形技术、材料加工冶金传输原理、工程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电工技术、电工与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工程热力学(环工系)、宏观经济学、军事理论。申请以上课程重修的学生,直接到课程重修班上课(重修班上课课表详细情况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
没有开设课程重修班而随低年级重修的学生,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处领取《重修听课证》,到课程教学班报到(由任课教师登记备案)。
说明:1.已申请重修2005级所开课程,如:高等数学(1)、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等代数(1)、数学分析(1)等,而又没有开设重修班的,请自学,本学期末参加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重修工程图学基础(1)、工程图学基础(2)、工程图学基础的学生均参加工程图学基础重修班学习、考试,工程图学基础(1)、工程图学基础(2)都不及格的学生,重修班考试成绩认定为工程图学基础(1)的成绩,对工程图学基础(2)学生本人于
2005年
10月
14日
到教务科登记,本学期末参加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申请重修工程力学(1)、工程力学(2)、工程力学(上)、工程力学(下)、工程力学的学生均参加工程力学重修班学习、考试,工程力学(1)、工程力学(2)都不及格的学生,重修班考试成绩认定为工程力学(1)的成绩,工程力学(上)、工程力学(下)都不及格的学生,重修班考试成绩认定为工程力学(上)的成绩,对工程力学(下)学生本人于
2005年
10月
14日
到教务科登记,本学期末参加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请参加重修的学生按以上要求进行!
教务科
200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