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照样表规范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iaowuchu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6日 )
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参照样表格式用黑色或蓝色水笔规范填写有关表格。表格不得用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表格填写完毕后,请各单位于9月29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各一份交教务处师资科。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填写样表.doc


教务处

2005年9月26日

更新日期: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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