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请各院(系、部)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办法》(华水政(2003)186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本学期初制定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教研室工作总结、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
要求每个教研室对本学期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出教研室在教学、教研、科研、师资培养等方方面的先进经验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每个教研室主任须填写“教研室主任考核表”(表格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教研室工作总结和教研室主任考核表于2006年7月7日前报教务处师资科。
教务处
200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