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08日 )
各院、系、部: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教学秘书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师课表,认真填写教学任务书(包括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并于7月9日前交教务科。
二、每位任课教师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国庆假期)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教学秘书将本单位的《教师授课计划》收齐后,于9月2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三、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每位实验室主任根据承担的全部实验教学任务,编制《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注意:龙子湖校区的中午及第五大节课时间段内不安排实验课)。教学秘书于9月8日前将本单位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交教务科,同时提交电子文稿。
四、开学后第二周前,教学秘书将每位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表》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五、教务科将在开学后第三周前根据班级理论课程表,落实、确定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周课表)》。
六、教学秘书须在7月11日前,将教师课表、教学任务书、教案纸、教学日历、实习记录手册、课程设计记录手册等向任课教师发放。
七、关于教师填写“十一”国庆长假“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十一”国庆长假暂定:10月1日~7日放假,9月30日(星期六)上10月4日(星期三)的课,10月8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
八、在《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编排时须注意:
1)实验教学内容须安排在本课程的教学周次内;
2)龙子湖校区的实验教学任务须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大节的教学节次内,中午及第五大节课不安排实验课教学内容。
教务科
2006年7月7日
更新日期:20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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