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iaowuchu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30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就我校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把握人选条件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作为“人才强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高校学科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切实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推荐人选的职务、学位和年龄要求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已经获得过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06年全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0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5名。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以人为本,以项目为载体,把支持人和支持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申请人要注意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自身研究优势,科学论证,做好项目的选择。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务于11月10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提出推荐人选,经学校批准后报河南省教育厅。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申请书的学校意见栏,由各单位根据个人表现认真填写,最后由教务处统一到学校盖章、签字。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6份(原件须审验,审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6份。
4、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教务处
2006年10月30日
更新日期: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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