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补充讲义”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4日 )

各学院(部):

根据华水政〔2013〕24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材建设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含研究成果的补充讲义;

2.含工程实践案例的补充讲义;

3.含学科前沿知识的补充讲义;

对立项建设的校内补充讲义,版权归教师个人所有, 字数一般在3-5万, 学校对每种立项的讲义资助费用1.0万元,用于调研、考察和资料复印等。

二、申报资格及评审程序

1. 申请校内讲义的编写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 申请者通过各教学单位申报,非教学单位人员按课程归口单位申报。

3. 校内讲义立项应经过个人申报、教研室审核推荐、报教务处备案、学校评审的程序。

4. 申请者须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讲义申请表》(见附件),上报材料包括:申请表6份,讲义1本,申请表和讲义电子稿。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材科。


联系人:赵中建 新区2104,电话:69310280

E-mail:zhaozhongjian@ncwu.edu.cn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校内讲义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

更新日期:2017-03-1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