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华水政〔2013〕24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材建设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含研究成果的补充讲义;
2.含工程实践案例的补充讲义;
3.含学科前沿知识的补充讲义;
对立项建设的校内补充讲义,版权归教师个人所有, 字数一般在3-5万, 学校对每种立项的讲义资助费用1.0万元,用于调研、考察和资料复印等。
二、申报资格及评审程序
1. 申请校内讲义的编写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 申请者通过各教学单位申报,非教学单位人员按课程归口单位申报。
3. 校内讲义立项应经过个人申报、教研室审核推荐、报教务处备案、学校评审的程序。
4. 申请者须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讲义申请表》(见附件),上报材料包括:申请表6份,讲义1本,申请表和讲义电子稿。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材科。
联系人:赵中建 新区2104,电话:69310280
E-mail:zhaozhongjian@ncwu.edu.cn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校内讲义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