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优秀奖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3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年度教育教学优秀奖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优秀教学单位奖。

二、评选要求

详细条件参见华水政【2014】36号文(学校主页-学校文件)。

三、设奖指标及申报要求

1.教学质量优秀奖不超过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材料要求:

(1)教学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20份;

(3) 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2.优秀青年教师奖不超过10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材料要求:

(1)教学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表》20份;

(3)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3.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不超过10人,申报人员为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申报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应符合文件中工作服务年限要求。材料要求:

(1)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申报表》20份;

(3) 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4.优秀教学单位奖不超过5个;各教学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优秀教学单位的,近2年应届学生深造率不应低于20%(就业处提供)。材料要求:

(1)教学管理单位工作总结报告(3000-5000字)1份;

(2)《2017年度优秀教学单位奖申报表》20份;

(3)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5.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须接受学生评定,学生评定结果差或一般的,取消申报资格。学生评定由教学单位组织

推荐参评学校各类教育教学优秀奖须在各教学单位进行公示。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评选程序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材料、汇总表及推荐公文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angfan@ncwu.edu.cn(不同奖项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分开提交,电子版要分类建立文件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7年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17年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3:2017年优秀教学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4:2017年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

更新日期: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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