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优秀奖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3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年度教育教学优秀奖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优秀教学单位奖。
二、评选要求
详细条件参见华水政【2014】36号文(学校主页-学校文件)。
三、设奖指标及申报要求
1.教学质量优秀奖不超过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材料要求:
(1)教学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20份;
(3) 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2.优秀青年教师奖不超过10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材料要求:
(1)教学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奖申报表》20份;
(3)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3.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不超过10人,申报人员为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申报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应符合文件中工作服务年限要求。材料要求:
(1)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左右)1份;
(2)《2017年度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申报表》20份;
(3) 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4.优秀教学单位奖不超过5个;各教学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优秀教学单位的,近2年应届学生深造率不应低于20%(就业处提供)。材料要求:
(1)教学管理单位工作总结报告(3000-5000字)1份;
(2)《2017年度优秀教学单位奖申报表》20份;
(3)支撑材料3套(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5.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须接受学生评定,学生评定结果差或一般的,取消申报资格。学生评定由教学单位组织。
推荐参评学校各类教育教学优秀奖须在各教学单位进行公示。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评选程序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材料、汇总表及推荐公文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yangfan@ncwu.edu.cn(不同奖项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分开提交,电子版要分类建立文件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2017年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
2017年教学管理服务优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3:
2017年优秀教学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4:
2017年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