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华水政〔2013〕24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材建设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 研究成果对教材内容的补充;
2. 工程实践案例对教材内容的补充;
3. 学科前沿知识对教材内容的补充。
补充讲义限定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教材。
立项建设的马工程教材补充讲义,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对立项建设的校内补充讲义,版权归教师个人所有, 字数一般控制在3-5万字, 学校对每种立项的讲义资助费用1.0万元,用于调研、考察和资料复印等。
二、申报资格及评审程序
1. 申请校内讲义的编写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
2. 申请者通过各教学单位申报,非教学单位人员按课程归口单位申报。
3. 校内讲义立项应经过个人申报、教研室审核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
4. 申请者须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讲义申请表》(见附件),上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写大纲各6份,申请表和讲义电子稿。上述材料于2018年5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材科。
三、建设周期
立项校内讲义建设周期为两年。入选校内讲义应根据学科、行业的发展,及时补充反映最新知识、技术和成果的内容,与时俱进。学院加强年度考核工作,并把年度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材科。建设期内完成编写的校内讲义,由教务处组织审定验收,未通过审定验收的教材,学校将取消该年度教学评优资格,并且不能申报教学教改课题。
联系人:赵中建 新区2104。E-mail:26202939@qq.com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校内讲义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