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4日 )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条件按照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为落实《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特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名额为1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再参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推荐工作由学生处实施。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19年9月6日-8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二)学院及学生处报送实施细则:9月9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mengjunzhen@ncwu.edu.cn),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

  (三)推荐单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9月10日-12日;

  (四)公示期满后,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群文件下载):9月13日上午10点前;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9月13-23日。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月22日-24日。

   三、特别说明

  (一)“其他英语成绩”指参加托福、雅思考试成绩或专业英语4、8级成绩。

  (二)“论文”要求提供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页证明(清华同方、重庆维普、万方)。

  (三)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但补考及格的,不具备推荐条件;网络学习成绩覆盖“重修”的不具备推荐条件。

  (四)“项目”包括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其他项目不计。

  (五)“荣誉”指学校及省市政府部门颁发批准,并有证书。属于班集体荣誉的,注明本人的贡献或担任班级职务。

  (六)处分名单由学生处统一提供。

  (七)学生推免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不符者,需做出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由学院留存,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一式3份;

  (二)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代表自己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获得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不允许豪华装订)。

   教务处

   2019年9月5日


更新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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