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请参加2021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的工作安排及提交2019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6日 )


各教学单位:

一、拟申请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拟申请2021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已申请但未被受理的专业及符合认证受理条件的其他相关专业应积极申请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2. 各学院需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备案今年拟申请参加2021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确认书(附件1,并于3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zypgrz@ncwu.edu.cn)。

3. 成立专业认证工作组,参照《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附件2)内容和要求,制定详尽的专业认证申请的工作计划:召开由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的专题会议,研究、凝练符合学校定位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明确的专业毕业要求;研究、分析、确定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专业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和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机制;理清专业状态数据等其他申请材料。待认证中心正式通知下发后按要求提交申请书。

4. 拟申请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需组织召开专业认证动员会、专题培训会,使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等认证工作相关人员认识到认证工作对专业建设、专业改革的重要作用,认真研读、深入领会认证(评估)标准的内涵与要求,规范各类教学工作行为。

二、提交2019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于2020年4月20日前提交2019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和具体要求参考附件3,报告格式要求参考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pgrz@ncwu.edu.cn。


附件1 拟申请参加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评估)确认书.doc

附件2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doc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办法.doc

附件4 教学质量报告格式.docx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226



更新日期:2020-02-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