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传承好家风,弘扬新风尚,着力推动文明家庭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出事迹突出、典型性强、群众公认的文明家庭,树立标杆,在学校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
二、评选办法
(一)各基层工会推荐出候选家庭。
候选家庭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基层工会要对本次活动广泛宣传,深入挖掘,优先从获得过荣誉称号并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有威望且群众公认的教师中产生。采取家庭自荐、群众推荐的形式层层遴选,推荐1户(机关工会推荐2户)做为候选家庭,经公示无异议上报校工会。
(二)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群众公认,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的10户“文明家庭”,由学校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三、评选原则
(一)推荐的候选家庭中至少有一名教职工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或正式聘用人员。
(二)推荐的候选家庭为一线教职工家庭,家庭成员三代以上优先,处级以上干部家庭不参评;已获得“文明家庭”称号的教师家庭不再参评。
(三)凡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评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各基层工会请将候选家庭的材料于4月3日前报综合实验楼南511室,电子档同时发至:gonghui@ncw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
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文明家庭”申报登记表一份;
⑵“好家风好家训”一条、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⑶家庭生活照片一张(jpg格式)。
(二)加强组织,精心部署。各工会要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树立标杆,认真做好评选活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校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校内刊物、报纸、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媒体,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
(四)严格程序,注重质量。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
(五)关爱家庭,突出导向。以文明家庭建设为载体,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附件:
1.评选标准.docx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家庭申报登记表.docx
3.家风家训事迹材料.docx
校工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