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征集提案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各位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责任感,群策群力做好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双一流”创建工作的重要途径。

为开好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教代会”),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主题

我为“双一流”创建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的原则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案的内容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

2.全局性。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案内容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以下内容不作为提案提出:

(1)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

(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

(3)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

(4)属于学术研讨的;

(5)举报或揭发问题的;

(6)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7)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提案人在智慧工会提案系统撰写提案提交。(提案系统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措施建议。

四、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代表提交的提案由“教代会”筹委会提案组分类、整理、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依照程序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各位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实事求是,积极提出可行并具有建设性意见的提案。

五、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联系 人:丁老师(提案内容) 联系电话:18137815771

闫老师(系统操作) 联系电话:15503788766

附件.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手册.docx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更新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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