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和收回部分印章的通知

( 来源:院长办公室 发布者:yuanban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13日 )
校属有关部门: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启用和撤销部分机构印章的通知》(华水政办〔2006〕5号)文件精神(具体文件见“学院文件”栏目),现请有关部门到院长办公室(行政楼213房间) 领取新印章,领取时,请将旧印章一并交回。
因旧印章即日起已无行政效用,望有关部门尽快领取。
院长办公室
2006年4月13日
更新日期:200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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