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实施目标管理,是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促进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努力实现“办一流特色大学,创一流工作业绩”目标的重要举措。2012年,学校通过实施目标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更好地推进2013年的目标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要利用寒假期间开展责任目标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目标的制定,要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结合学校更名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单位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根据校属各单位的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对能够量化的目标尽量予以量化,体现发展的持续性、前瞻性和目标度。
二、校属各单位在制定责任目标时,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注意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责任目标的科学、合理。
三、党群团部门的责任目标请报党委办公室。
四、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制定学校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本科教学工程、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培育等方面的总目标,并与各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协调,确定教学科研单位的责任目标,汇总后一并报校长办公室。
五、其他行政系统单位的责任目标请报校长办公室。
各单位请通过办公系统电子邮箱报送责任目标,截止时间为2月19日。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康长春,电话65790508。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叶琳,电话65790201。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