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7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关于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滚动排查和基础信息采集的函》(见附件1)要求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开展教师周转房信息采集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周转房信息统计。为做好辖区内“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严格落实“四个全覆盖”原则,同时为避免外来人员进户采集信息发生接触,由后勤服务中心委托信息工程学院开发了“华水教师周转房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二维码见附件2。本着“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请大家严格按照填报须知(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填报,学校将做好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填报截止日期为2月20日下午5点。

二、关于出租备案说明。学校于1月26日和31日已开展两次出租信息备案统计。请各单位再次提醒督促出租未备案的户主填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出租报备备案表》(见附件4。前两次已报过详细出租信息的无须再报。对于瞒报、漏报或不报的户主,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户主及户主所属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关于租房户的要求截止到2月7日,尚未返回龙子湖校区的校外租房户,疫情结束之前一律不得返回,由房主负责通知到租户;已经返回的承租户由出租户主全权负责每日报送相关信息,具体报送到本单位联络人员处,然后汇总到疫情防控教师工作组,备注为“租住××的房屋”。如果出现校外租户返回或租户不服从学校管理的,交由学校督查组查处。

四、关于与管理规定不符的租户清退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150号)文件(见附件5)第五条,教师周转房实行借住(出租)备案制。借住(出租)对象仅限于我校教职工(含人事代理、离退休、特岗人员)、周转房户主夫妻的直系血亲。如不符合以上租赁对象的,请通知到各单位出租房户主,要求于2020年3月15日前退租,然后到房产管理科退租备案。到期未清租并销案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第六条执行。

五、根据管理办法及疫情管控等有关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由校纪委、文明办、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同督办出租清退销案事宜,对违反规定且配合工作者,视其情节及造成后果,予以相应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本单位户主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和出租清退销案工作。为严格管理,欢迎全体教师业主对不符合周转房管理办法的个人和行为提供线索,加强互相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联系人员:王老师,联系电话:69127536,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F2-510房间,相关信息发送到邮箱zhk@ncwu.edu.cn


附件:1.龙子湖分局关于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滚动排查和基础信息采集的函.jpg

2.华水教师周转房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二维码.jpg

3.华水教师周转房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填报须知.docx

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出租报备备案表.docx

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150号).pdf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更新日期: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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