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值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值班时段
1.工作日:白班为12:00~14:00,夜班为17:00~次日9:00,学校总值班室和江淮校区值班室各由1名处级干部值班。工作日9:00~12:00和14:00~17:00分别由校长办公室和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值班。
2.周末、节假日:白班为9:00~17:00,夜班为17:00~次日9:00,学校总值班室各由1名处级干部值班,江淮校区值班室由1名处级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同时值班。
(二)值班地点、电话
1.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南楼103房间;值班电话:0371-65790707(内线为60707);值班传真:0371-61657909。
2.江淮校区值班室。值班地点:江淮校区青年教师公寓102房间;值班电话:0376-2550031。
(三)值班安排表
学校总值班工作安排表(2024年5月13日~7月7日)见附件1,江淮校区值班工作安排表(2024年5月13日~7月7日)见附件2,学校值班工作指南见附件3。
二、值班工作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脱岗、串岗、误岗,确保全时在岗备勤。
(二)实行主副值班制度
学校值班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江淮校区值班干部)轮流值班。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主值班人员为处级干部,副值班人员为科级干部。
(三)实行无缝交接班、签到签退制度
值班室内设置有考勤机,主值班人员应当签到签退,副值班人员签字签到。接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值班室并签到;接班人员应主动与上一班人员交接值班情况,并把值班重要情况(含已办和待办)在学校《值班记录表》上登记清楚。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班登记,防止出现空档。
(四)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岗位,遇紧急突发事件要迅速向当班校领导请示报告(江淮校区应先向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请示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妥善处理。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值班工作指南》中“重大信息报送要求”。
(五)值班换班
值班人员因身体不适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可在值班前与相关处级干部协商换班,并通过自动化办公平台报校长办公室备案(江淮校区按照已有程序执行)。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总值班工作安排表(2024年5月13日~7月7日).pdf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值班工作安排表(2024年5月13日~7月7日).pdf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值班工作指南.pdf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