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9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校园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深刻认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面临的风险挑战,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松懈麻痹、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要层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逐级传达至每位师生员工并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早落细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工作组要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每日研判风险,及时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和动态信息统计。按照“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离郑,绝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原则,坚决做好人员动态管理。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留校,情况特殊确需留校的,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严格管理,精准掌握其动态轨迹。留校学生(含外国留学生)非必要不得离开校园,确需外出校园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家在中高风险地区、因疫情不能返乡过年的留校学生,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学生的学习、住宿、餐饮等服务保障。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郑、不出省、不跨区流动,对确需离开郑州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和离郑手续。未经请假批准擅自外出的,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师生员工外出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执行打卡报备,坚持放假不放松、离校不离线原则,坚持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学生通过“钉钉”“指点天下”每日健康打卡,随时全面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的行程轨迹、所在地情况和健康状况。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按照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措施,相关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进入校园。

三、进一步严格校园管控。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要规范信息登记、精准扫码测温、全面清洁消毒等流程,严把校门入口关,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入校的,各单位应至少提前一日经由学校办公系统报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组审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经保卫处查验备案表、健康码及体温正常后,由校内接洽单位工作人员接入校园。各单位不得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或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访。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访,除按郑州市入市规定办理外,进校前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履行进校手续。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尽量选择居家办公、线上办公,确需在校园内办公的应减少聚集、减少流动、做好防护。寒假期间校内不办或缓办任何聚集性活动。要加强对校内临时用工人员、餐饮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商业场所工作人员、基建施工人员、安保人员、固定快递人员等日常管理和健康监测,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发货地址为国(境)外的快递和冷链快递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快递车辆和快递物品必须进行消杀。临时性快递人员、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后勤、保卫、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细致做好校园及家属区水电暖、医疗卫生、物资供应、安全、网络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卫生健康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强化政策法规宣传解读、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服务师生需求,用有力的正面宣传更好地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防疫意识,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能力。要深入宣传报道师生抗疫斗争中的生动事迹、先进典型、宝贵经验,凝聚弘扬疫情防控强大正能量。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教师员工及家属、学生要主动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行程报备、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倡导教职工就地过春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有效间隔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尽快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并做好就医途中的个人防护。

五、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要及时研判疫情发展形势,统筹谋划和科学安排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做好公共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开学方案,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责任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等失职失责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更新日期: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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