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文件精神,现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09年度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情况进行申报登记,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表》和《领导干部收入情况登记表》,组织处级以上非党员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收入情况登记表》(校领导分别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并认真审核,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2010年1月8日前报纪委办公室和纪委电子信箱jiwei@ncwu.edu.cn。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表二).doc
领导干部收入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