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组织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者:jw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3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需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引领支撑作用,发现、培养、选拔优秀纪检监察人才,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效,根据《河南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纪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对象

(一)遴选原则

  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限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遴选人数:纪检监察类不少于 3人,文字综合、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等每类不少于 1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保密意识强。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业务条件

 纪检监察类:须具有谈话、取证、审理等办案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反应敏捷,熟悉党纪和法律法规,具备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素质,在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优先。

文字综合类:须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思路清晰,责任心和执行力强,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附本人近期两篇公文稿件)

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类:须具有相关专业背景,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了解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专业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实施方法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以适当方式发布通知,充分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参与,组织人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员名单,填写《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推荐审批表》(附件1)《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南楼423B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纪委邮箱jiwei@ncwu.edu.cn。

  联系人:郭 勋 电话:15538167771

附件1: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docx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更新日期:2019-10-2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