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力量,推动巡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作用,充分运用其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和巡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中公开遴选巡察组组长后备人选10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依据个人申报、组织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在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遴选办法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根据巡察工作需要,组长人选动态调整,原则上巡察组长每年一调整。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曾担任学校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
2.遴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
(三)领导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强;
(四)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巡察工作;
(五)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群众公认度高;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年龄59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遴选程序
1.报名推荐和组织审查(2022年7月10—20日)。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直接到党委组织部报名;组织推荐的,可由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所在单位或原单位部门推荐。党委组织部负责收集汇总、集中审核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报名推荐,并提出符合条件建议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2022年7月20日—7月30日)。党委组织部会同巡察办,按照组织审查的原则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谈话面试、到原单位实地调查、到有关单位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
3.研究使用(2022年8月上旬)。考察后,根据考察评价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巡察办共同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4.办理任职手续(2022年8月中旬)。党委组织部组织召开聘任大会,宣布聘任决定,颁发聘任证书。
五、巡察组组长工作职责
巡察组组长负责巡察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委和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推动深化政治巡察。
(二)按照党委授权,主持研究巡察组工作方案和人员分工,组织实施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监督,及时研究决策巡察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对有关重要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三)按规定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与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有关情况。
(四)审核签批以巡察组名义报送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巡察报告、专题报告、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反馈意见、移交问题线索审批表等重要文稿,组织审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和移交材料,强化审核把关,提高报告质量: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重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
(五)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传达党委对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反馈巡察意见,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巡察有关情况,组织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有关情况。
(六)严格巡察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巡察组规范化建设和基础性建设;负责对组内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出人员调整、回避、考核、奖惩的建议;对巡察组成员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xunchaban@ncwu.edu.cn.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20日
3.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遴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咨询电话:0371-65666529
附件;巡察组组长后备人选报名登记表.docx
党委巡察办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