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语委、河南省教育厅举办大型征文活动的通知

( 来源:宣传部 发布者:xcb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7日 )
各院(系)、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语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的通知》(教语办【2007】472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到各位教师、学生,参加人员请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语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07年9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语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的通知
教语办【2007】472号
各地市语委办,各高校:
为了庆祝国家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周年,展示推普工作成果,喜迎2008年北京奥运会,经河南省语委、河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举办“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大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社会各界踊跃投稿、积极参与。
一、活动宗旨
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二、征文主题
人人都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
三、文章体裁
议论文(3000字以内)
四、征文范围
全省各界推普爱好者,语言文字工作者,文秘工作者,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学生。
五、征文时间
200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六、评选办法
1、组织省内知名作家,语言文字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
2、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3、获奖作品将收发录在《河南省“人人说普通话,争为奥运添光彩”优秀作品集》。
七、有关要求
各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征文活动作为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各市教育局要重点组织好教育系统的作品上报工作,保证作品如期上报;作品请直接送往或寄往河南省教育厅语委办张文义处。
联系人:张文义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701房间
邮 编:450008
电 话:0371-69691757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更新日期:200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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