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校报投稿要求的通知

(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5日 )
关于校园网、校报投稿要求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校报新闻报道工作,提高稿件质量,要求今后对投至校园网、校报的新闻稿件在报送电子稿的同时,必须报送文字稿,文字稿须由本部门主管宣传的领导认真审核把关,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领导要认真负责,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语言文字水平进行认真审核。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稿件的新闻价值、时效性、文字水平等酌情处理。
另外,文字稿件和图片须分开发送,发送时请分别使用word文档、jpg格式。
投稿电子信箱: xuanchuanbu@ncwu.edu.cn
联系电话:69127207
党委宣传部
2007年12月25日
更新日期: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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