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文明办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5日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现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省直文明办启动了第二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根据省直文明委文件(豫直文明办〔2010〕21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第二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不含集体)
  二、参评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符合其中一项标准,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方面: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在扶弱助残、排忧解难、捐资助学、奉献爱心、支持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见义勇为方面:在党和人民利益需要时,在抢险救灾活动和同违法犯罪斗争中,挺身而出、舍己救人、捍卫正义、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获得组织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3、诚实守信方面: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工作、生产和人际交往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践诺,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4、敬业奉献方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勤奋工作,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或重要发明创造。
  5、孝老爱亲方面:恪守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特别是在亲属长期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真情守护;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三、推荐要求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文明办(行政楼5楼505室,联系人:韩江峰, 联系电话:69127676),同时填报《河南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四、评选办法

校文明办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人选进行严格筛选,确定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报校党委批准后,以文件形式报送至省直文明办。省直文明办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遴选确定20名候选人,然后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核,从中确定“十大道德模范”和“十大道德模范提名奖”候选人,报省直文明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附件:河南省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doc

校文明办

2010年11月5日


更新日期: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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