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夯实2023年文明校园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有效巩固我校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提前做好2023年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年度复查等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对照2022年有关任务分解和测评指标体系(含特色指标,见附件1),按照测评成果提交要求(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报告、规范性制度文件、活动图片资料等),针对当前创建周期(2022年9月——2023年9月),全面查漏补缺、夯实各项工作任务,避免缺项,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已经有相关制度文件,且已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条目,请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与形式,及时总结、精选、凝练有关成果与成效。

2.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没有相关制度文件,未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条目,请尽快制定制度文件、方案措施等,并尽快开展工作和活动,及时总结、精选、凝练有关成果与成效。

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书院,需对照所有测评指标和测评内容(含特色指标),全面开展相关创建工作和活动,及时总结、精选、凝练有关成果与成效,根据后续通知报送年度创建材料,充分体现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的“贡献度”。材料提交情况,将作为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4.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有关测评文件尚未发布,我们暂围绕2022年有关任务分解和测评指标体系开展相关工作。

5.请各单位于6月26日前,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附件2),经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校文明办(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栋404),联系人:马老师(15515912368)。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2023年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年度复查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docx



校文明办

2023年5月12日

更新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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