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10月中下旬,省直文明办将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评选推荐工作。11月中下旬,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对推荐名单组织抽查。根据省直文明办《关于做好省直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直文明办〔2019〕3号)要求,我校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可申报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为全面做好评选迎检准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评时段。2016年至今的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点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评方式和内容。10月中下旬,省直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的考评工作由省直文明办联合教育部门依据《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详见附件2)进行,包括材料审核(重点查看2018-2019学年文明校园创建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随实地考察进行)等环节。11月中下旬,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对推荐名单组织抽查。
三、任务分工。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水党〔2019〕58号)(详见附件1),结合《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详见附件2),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材料审核(40分)。根据9月份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详见附件2),结合前期整理材料,本轮只向牵头部门进行补充报送。校文明办将通过办公系统给需要补充报送材料的单位发邮件,请在10月10日前,报送材料;如果无法报送,请写情况说明,部门盖章后提交校文明办。需要补交材料的单位(16 个):党办、校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发展规划处、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处、社科处、马院、校团委、信息化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
10月10日下班前,电子材料发到邮箱hswmb2017@126.com;纸质材料送到新办公楼4楼南425房间。联系人:任老师,13838269116。
(二)实地考察项目(40分)。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水党〔2019〕58号)(详见附件1)中有关实地考察项目的要求,有关单位于10月15日前,认真准备并完成任务。
(三)负面清单属于一票否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请按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详见附件2)——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创建负面清单,自查自防,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四)特色指标(10分)。请按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详见附件2)——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创建特色指标,有相关荣誉的单位及时提交相关命名文件和证书扫描件,及相关材料。材料于10月10下班前送到新办公楼4楼南424房间。联系人:涂老师,18638662338。
(五)问卷调查(10分)。随实地考察进行。请各单位组织师生学习文明校园创建的有关知识,明确各自在文明校园创建中的职责和任务等;另外“创建文明单位学习资料”(详见附件3)供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根据省文明办通知要求,从本届开始,河南省各级各类大学、中学、小学不再适用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须全部按照文明校园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届满当年须重新申报参评,每年都需要接受复查。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事关学校荣誉,事关每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文明创建工作,是全校各单位的事,是全体师生的事。
(二)密切配合。请各单位根据明确的任务分工,结合职能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准备任务。担负创建任务的机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尽职尽责,结合部门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创造性地完成好分配的任务。不直接承担创建任务的部门和学院,要主动作为,配合好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创建资料,共同完成好准备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不分份内份外,力争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建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
(三)从严奖惩。坚持奖优罚劣,坚持问责到人。校文明办将把此次迎检准备与第四季度文明奖考核结合起来,按照文明奖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对在迎检工作中组织不力、尽责不够、配合不好、标准不高、任务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缓发或停发文明奖。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实施方》的通知(华水党〔2019〕58号).doc
附件2:《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河南省文明办 河南省教育厅).doc
附件3:文明单位学习资料.docx
党委宣传部(校文明办)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