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安排,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和评选范围
文明单位:校属各处级单位。
文明家庭:有一名教工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的家庭。
文明班级:学校所有班级。
文明宿舍:学校所有学生宿舍。
文明学生:学校所有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文明教工: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评选推荐办法
(一)评选推荐标准。
1.文明单位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评选标准另行通知。
2.文明家庭由校工会组织评选。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
4.文明教工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文明单位名额另行通知。文明班级数、文明宿舍数分别按其总数的2%评选。文明家庭、文明教工的评选名额原则为10个。文明学生的评选名额为30个。
(注明:校级文明教工、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推荐名单将作为河南省文明教工、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程序
(一)文明单位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具体另行通知。
(二)文明教工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并公示。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推荐1名教职工,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加盖公章后,请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校文明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swmb2017@126.com(含支撑材料电子扫描版)。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注:如果因为疫情无法正常报送纸质盖章材料,请把盖章后的教工申报表扫描件发到邮箱。)
(三)文明家庭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并公示,结果于6月1日前报送校文明办。
(四)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并公示。结果于6月1日前请报送至校文明办。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大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二)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击本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准备好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13838269116
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栋4楼425办公室(宣传部文明建设科)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教工评选标准.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docx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