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我校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氛围,着力打造节约型校园,根据河南省发改委等十四部门《关于2010年全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资源〔2010〕711号),定于2010年6月1日至 6月30 日在全校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希望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节能活动中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到更高的高度,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缓解能源紧张、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经,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大力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降低学校办学成本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应坚持常抓不懈,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提高节能的自觉性,强化节约意识,养成节约习惯,以实际行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全校教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全校各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各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各单位领导要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领导带头示范、师生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积极参与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努力从自身做起,从今天做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3、提倡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全校师生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办公楼节水节电的通知》和《强化水资源管理意识树立节水节电观念》要求,在工作中勤俭节约,同时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
4、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大赛。积极参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大赛,评选优秀节能论文、文学作品和公益广告。活动详情请登陆新华网(www.xinhuanet.com)、公共机构节能网(ecpi.ggj.gov.cn)查询。
5、开展系列节能宣传活动。2010年全校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攻坚、全民行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大力宣传节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师生了解目前节能形势,掌握节能常识和方法,增强对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艰苦奋斗,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同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题讲座中增设节能减排相关内容,使学生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实践者。利用假期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不断提高师生节能意识,降低不必要的开支。各单位也可以自行组织印发节能宣传画,题材请登录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节能宣传月期间,应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校园网新闻、校报等校内媒体将集中报道节能减排方面的稿件。
6、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各单位要对用电、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严防滴、漏、跑、冒现象发生,坚决堵塞水电浪费的漏洞;要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集中宣传节约的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和现象,介绍节约常识。总务后勤处要切实发挥作用,对供水供电设备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把节水节电措施落实到位。学生处、团委、学生会负责在学生中开展“校园低碳行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行动中来,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在全校建立一批青年节能志愿者队伍。工会、教务处负责动员全体教师参与“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基建处负责将节能降耗原则贯彻落实到学校每项基建工程中去,在建筑理念、具体设计、监督施工等方面,从源头上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月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2、严密组织。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认真筹备、广泛动员、严密组织,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
3、注重实效。加强巡查督察工作,学校将在宣传活动月期间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校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职责。
节能减排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加大力度采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于7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校文明办。
联 系 人:韩江峰,电话:69127676
报送地点:校文明办(行政楼505房间)
电子邮件:hjf@ncwu.edu.cn
校文明办
校长办公室
总务后勤处
2010年6月10日